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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兽一旦吃过人,就会记住人肉的味道,记住人血的气味,他们会把受伤的人当成自己的猎物,只为了再一次吃到人肉。

因为此地靠近‘昆仑天路’,过往之人生死越加难测,很多人都会倒在这条残酷的路上,或意外死在荒郊野外的,或受伤重病垂危被同伴抛弃的,或被野狼猎杀的。所以,唯有此地的狼群吃人数量最多,也格外嗜血。

狼王头顶的白毛反射阳光,随狼群一起紧跟仇天魁他们,他时而发出嚎叫,嗷呜!!以此来命令群狼,时而瞪着绿色牟子,贪婪的看着已经昏迷的黛绮丝。

黛绮丝已然成为了狼王的猎物!

在狼王的命令下,群狼翻越着丘陵,四散在周围,不停袭扰仇天魁他们。

“可恶,这些畜生们没完没了了!”有狼凶狠的扑向仇天魁,普刺巴尔斯勒马减速一刀刺死,大骂了一句。

狼是西域最狡猾,最贪婪的野兽,没有之一,他们在狼王的命令下,像是人类军队一般,有组织,有战术的发起进攻。

“该死的,跑了这么久还没跑出他们的领地!”乌依古尔一箭射死一头狼,抬头看了一下,太阳挂在昆仑山顶上,如同一个巨大的,温暖的圆盘,他们已经跑了快一刻钟。

就在这一刻钟里,西域已经大亮,温暖的阳光洒满大地,然而,仇天魁他们却陷入了被狼群围攻的危境。

“在跑一段看看!”仇天魁紧抱着黛绮丝,眼中忧愁,却不敢停下来,只得说道:

“狼群势大,狩猎更多,地盘也很大,我以前见过数量五百以上的狼群,他们为了狩猎,活动范围超过了百里,所以,我们如果想要摆脱这些畜生,至少要跑三刻钟才行”

卑路丝一刀砍翻一头飞扑的狼,道:“我们撑得过这么长时间吗?”

卑路丝的目光落在了黛绮丝身上,眼中有重重的担忧神色。

平常的话,他们就算停下来歼灭狼群都没关系,因为他们都不是庸者,可现在却不行,他们不敢用黛绮丝的性命冒险。

仇天魁看着黛绮丝露出难受的表情,咬牙道:“再跑跑,如果这些畜生还跟着,我就去杀了那只狼王!”

仇天魁杀气腾腾的盯着狼王,狼王如同有灵性一般,一边奔跑,一边跟仇天魁对视。而且,狼王如同在用眼神告诉仇天魁,挑衅仇天魁,龇牙咧嘴时更像是一个人类在无声说话,说他不怕,说他要吃掉黛绮丝果腹,也可能在说要吃掉仇天魁他们所有的人与马。

仇天魁也低声威胁到:“畜生,在跟着你就死定了!”

……

仇天魁他们身后,尾随的马远华也发现了异样。

一路上能看到一摊摊血迹非常刺眼,还有零星的狼尸被啃食,留下碎骨跟毛发。

原来,被仇天魁他们杀死的狼已经被同伴吃掉了,这也是西域的残酷,为了活下去,狼群会把一切能吃的都吃了。

“有什么东西在追杀他们!?”马远华皱眉道。

路过一滩血迹时,兀格台顺便仔细瞟了一眼,看到了半截灰色的尾巴,道:“是狼群,很大一群狼!”

“狼群为什么追杀他们的?”马远华对此异像疑惑不解。

“大当家,你知道一个人在野外最怕遇上什么吗?”兀格台平静的反问道。

“原来如此!”马远华恍然大悟,他曾经流浪在荒野很长一段时。

马远华信誓旦旦的说道:“他们中间有人受伤了,而且还伤的很重!”

旋即,马远华露出阴冷的笑容,咧嘴拉动着恐怖的刀疤,道:“太好了,希望狼群能拖住他们,最好我们赶到的时候只剩一地残骨”

兀格台却不动声色,让他手下再次扔出红线箭矢,箭头上刻有五字。

“目标,有伤员!”

西域的野外,有经验的人都知道,最危险的事概括在一起就是两件,一是没水,一是受伤,除此之外都能想办法解决。

譬如说,一个人没有食物,他可以把一切能吃的动物,植物,拿来充饥,虽不说能够一直活着,但也可以保证相当长时间不会死。然而,没水的话最多只能拖几天,待到这几天之后,哪怕有吃的人也会活活渴死,这也是西域的人为什么养成出门带水的习惯,因为水能保命。

而受伤就更加致命,伤口不及时处理会发炎,流脓,会因此发烧,那时候即便食物跟水源充足,也会因为伤势死在野外。况且,受伤会让人虚弱,流血,这种人会引来野兽,死法就是成为野兽的盘中餐。

马远华当年受伤流浪没少被野兽盯上过,只是他度过了那段时间而已,岂可不知仇天魁他们遇上的情况。

随后不久,颜西北也带人追了上来,他也发现地上的血迹,以及动物的残骨碎毛。

“有人在前面杀狼,或则说他们被狼猎杀!”一江湖人解释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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